4月1日,龙陵县启动为期六天的“无火清明”武装巡护活动,旨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活动,掀起严管野外火源、严查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新高潮。
启动仪式上,相关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精神,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违规用火案件查处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按时报送当日森林草原火灾发案情况,切实抓紧抓实。启动仪式后,由警车、森林防火车、巡护队员,沿着县城主要交通道路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努力营造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与此同时,巡护队伍还对火情隐患较大、案件易发高发地段进行了重点徒步巡护,认真检查是否有火灾隐患和毁林现象的存在,切实将火灾隐患扑灭在萌芽状态。
此次行动,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专业队为主力,协调各乡镇、保护区管护局、林场、护林员等各方面力量开展联合武装巡护,全面加强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镇面山、坟山、林区、牧区的巡逻防控,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祭祀,确保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张蓉)